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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对全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三)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权,对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及职工中介机构、社会培训机构遵守劳动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或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四)贯彻实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
  (五)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预测报告。
  (六)拟订促进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贯彻实施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贯彻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综合管理用人单位劳动力调配,管理、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和市内公民境外就业工作;负责境外人员在市内就业的审批和《就业许可证》的核发。
  (七)组织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颁布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贯彻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贯彻实施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贯彻实施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
  (八)贯彻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基本规则;贯彻实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企业改革整顿工作,参与企业开展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参与评定市级企业劳动模范。
  (九)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规范性文件;指导企业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和基金运营的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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