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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钦州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八日

  钦州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出租汽车、客运三轮车、公共汽车管理,优化市区交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维护社会稳定,适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尊重历史事实,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合法权益,鼓励公平竞争”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整治市区交通秩序,实现市区营运机动车规范管理,交通环境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按照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分解矛盾、妥善解决方法推进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
  (一)投放20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2008年5月13日至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1. 制定《钦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2. 按100个指标为一标段,分两个标段投放20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权质量招投标的方式,确定2家中标公司,更新原有的200辆出租汽车。
  (二)整治客运三轮车(2008年8月25日至2009年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1. 调查摸底。2008年5月13日至6月30日,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通过组织安全学习、登门入户等,摸清市区客运三轮车经营者的有关情况,建立台帐。
  2.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08年8月25日至10月15日,整治证照不符的客运三轮车,打击非法营运三轮车。
  3. 做好安置,引导退出。200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安置就业、经济补偿、适量投放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等措施,引导客运三轮车经营者逐步退出营运市场。
  4. 规范管理,严管重罚。从2009年元月起,在市区主要街道对客运三轮车实行限制通行和限载人数。2009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路段禁行、载客限制、限价营运、严管重罚等措施,对客运三轮车严格管理(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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