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区内电视、报刊、零售药店中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监管,引导区内各有关媒体按审批的内容发布药品广告,对违法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依法进行处理,及时依法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防止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误导消费者,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充分利用药品抽验信息平台,及时发现和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追踪查源,以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为重点, 严厉打击制售药品、医药器械违法违规行为。
(3)努力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协查件、核查件按时回复,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万无一失是确保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圆满成功的重要基础和条件,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详尽周密的方案和有效措施及应急预案。
(二)协调行动,各负其责。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协调一致。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还要注意沟通,不留监管死角。综合监督管理资源,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加强检查,确保成效。要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和督促检查,对本方案和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四)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为及时了解、报告、协调、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河池市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联络图,12月8日至15日,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各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联络和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络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将各监管环节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在第一时间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各单位也要实行“零报告”,把当天情况于每日16:30时前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电话(传真):0778-2283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