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河池市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将于12月11日隆重举行。为切实落实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及各部门职能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整体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中央代表团各位成员及其随员、嘉宾和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确保大庆活动的顺利举行。
工作原则: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市、区)、各部门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保障
1.确保出席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嘉宾以及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2.确保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我市接待宾馆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3.超市、商场、集贸市场、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场所和旅游景点商店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4.确保全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药品质量安全保障
1.确保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无销售假劣药品现象。
2.保证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无违法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发生。
3.做好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4.有效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确保5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无群体性药品不良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