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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桂安委字[2005]22号)


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安监局、有关企业:
  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近来在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安全信息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上报的安全信息时效性增强,质量较高,迟报、漏报现象减少,反映全区安全生产情况的信息时常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同时,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切实加强了与各主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及时反映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相继披露和公布了一些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映,有力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还不够重视,报送信息的意识不强,没有安排人员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信息工作的任务和责任无法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信息工作的要求掌握不够,报送信息的内容过时等。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明确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处(科室)和人员,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自治区安委办(安监局)等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要按规定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的上报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尽可能地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典型做法,扩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在搞好日常新闻宣传的基础上,要从实际出发,每年有重点、有目的地组织开展一些较大的新闻宣传活动,形成舆论高潮。重要的新闻宣传活动,主要领导同志要直接出面进行组织协调。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联络员制度
  自治区安委办将在自治区安委会56个成员单位、14个地级市安监局、111个县(市、区)安监局、全区50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如大中型企业、高危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各发展一名联络员。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联络员230余人,每年定期不定期举办一些活动,如:召开联络员大会,表彰优秀通讯员,表彰优良组织单位等。平时加强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鼓励联络员撰写稿件,踊跃投稿,及时反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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