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建设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
(一)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建设载体一般应以自治区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与广西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密切相关,对社会、经济产生重大效益的重点项目,或产学研密切结合、教学与培养人才密切结合的人才培养基地为依托。
(二)高层次人才相对密集,拥有本学科、本行业学术水平较高、在全国或全区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一定数量的处在国内或区内科学技术、教学领域前沿的高新技术、教学优秀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占人员总数的60%以上(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特色的申报载体可适当放宽),人才梯队应具有合理的学科、学缘和年龄结构,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团队协作精神,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区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三)在教学、科研或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在教学改革第一线中取得显著成绩,近5年内主持过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曾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获得自治区级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学名师等称号,或所主持的项目获教育部教学质量工程立项。
2.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强,近5年内承担过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过自治区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励。
3.创新团队建设目标与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相吻合,人才所从事专业与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相对应,着重解决广西支柱产业、特色和优势产业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和人才需求问题,产学研结合效益显著,为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学校领导对创新团队建设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大力支持,为创新团队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学术氛围和生活条件。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较好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全职工作的学科带头人。
凡进入自治区人才小高地、教育部“创新团队”、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等国家级重点学科、教育部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基地及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载体不再申报“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建设创新团队资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