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建设创新团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桂发[2004]14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广西人才小高地的意见》(桂办发[2004]1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高校人才小高地建设,现将《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建设创新团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相关的人才队伍培养规划,与自治区教育厅“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建设创新团队资助计划”、自治区“广西人才小高地”、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培养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的新格局,更有力地推进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各高校所制定的人才队伍培养方案请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建设创新团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为加强广西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有效地发挥我区高校高层次人才优势,提高我区高校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支持一批高校优秀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有效地发挥我区高校高层次人才优势,提高我区高校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有效地发挥我区高校为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为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建设目标
(一)建设以聚集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的高层次人才为目标的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通过创新团队建设,迅速聚集一批高层次人才,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努力造就一批处于国内外前沿水平的学术技术精英,并形成创新团队,使一批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进入自治区人才小高地、教育部“创新团队”、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等国家级重点学科或教育部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建设以人才培养、服务社会为目标的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致力于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广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性人才的培养,在师资队伍建设、产学研结合、专业与课程改革、基地建设等方面精心打造品牌,并形成品牌效应,推动广西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广西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