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玉林市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广播电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的《玉林市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玉林市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实施方案
200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意见》(国办发[2004]60号),决定从2004年7月起,正式启动全国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10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批准广西巩固和推进广西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04]169号)。自治区把玉林市列为全区“村村通”工程试点单位,要求2005年年底前,全市完成1250个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目标任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 “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确保完成村村通广播电视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施“村村通”作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作为公益性社会文化事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以“村村通”为基点,以“户户通”为标准,以“长期通”为目标,在巩固完善原有“村村通”工程基础上,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实施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广播电视在农村的有效覆盖率,为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改变农村文化落后状况、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
二、基本思路
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求真务实,以人为本的思想,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科学规划,分级负责;多种手段,综合覆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点面结合,稳步推进;与时俱进,创新机制。用新的技术体系、新的覆盖方式、新的运行机制,夯实滚动发展的基础,在有效覆盖、进村入户、巩固发展上下工夫,努力探索建立起一套适合实现长期通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做强做大广播电视事业。
三、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