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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玉办发〔2005〕6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精神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05]49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县、乡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市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正在全面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政务公开工作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之处,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政务公开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规范,工作不落实,甚至存在形式主义倾向;有的地方和单位行政管理不透明,工作效率低,群众办事难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和深化,妨碍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
  当前,我市正处在一个大招商、大发展的时期,又处在各种社会矛盾的凸现期。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保证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努力开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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