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九月二十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每年定期举办,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建立权威、规范的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对及时准确传达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宣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工作进展情况及成就,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掌握突发事件舆论主动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79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新闻发布工作的实践,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
新闻发布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有关党的宣传工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全区工作大局,推动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新闻发布机制
建立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机制。
三、新闻发布及其内容
(一)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是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或经市人民政府授权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公布重大事项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
1、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