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市建委系统办公电子化工作的意见
(武建〔2007〕242号)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武发[2007]9号)精神,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经市建委研究同意,现就推进市建委系统办公电子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内容
(一)市建委系统办公电子化是指市建委机关及各直属单位非涉密的公文交换、信息报送、日常事务请示和办理等均实行电子化处理。已安装调试视频会议系统的单位均应积极采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工作会议。
(二)市建委系统办公电子化主要通过市建委协同办公系统(以下简称协同办公系统)和市建委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两个系统均在市建委电子政务平台上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市建委、市建委直属单位以及各区建设局、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其他经批准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以及各使用单位的相关系统使用人员(以下简称使用人员)。
三、应用目标
(一)2007年12月市建委机关及各直属单位非涉密的公文交换、信息报送、日常事务请示和办理一律在网上进行的电子化率分别达到80%、100%、80%;凡可以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的会议均使用视频会议系统;80%的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中80%的主要办公业务和内部事务实现管理网络化。
(二)2008年市建委系统非涉密的公文交换、信息报送、日常事务请示和办理全部实现电子化;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中主要办公业务和内部事务实现管理网络化。
(三)2010年所有使用单位主要办公业务和内部事务实现电子化。
四、组织机构和分工
(一)市建委电子政务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单位推进办公电子化工作。具体职责:一是制定办公电子化相关工作规范及制度;二是管理协同办公系统中使用的电子印章;三是协调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是定期组织考核评比工作并公布考核评比结果。
(二)市建委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系统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职责:一是组织系统开发并按需求升级;二是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三是组织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