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建〔2007〕255号)
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建设局:
现将《市建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市建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示精神和要求,根据市爱卫办《武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为加快创建工作步伐,实现我市创卫目标,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和创卫的总体部署,以开展文明工地、环保工地、和谐工地为重点,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进一步加大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升文明施工总体水平,并将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融入创卫活动中,开展施工现场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职业保护,进一步改善务工人员生活居住和饮食卫生条件,减少危害健康因素,减少和降低因施工给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高起点部署、高标准要求、高效能管理的创卫活动,使我市建设工地施工作业环境和生活居住环境不断优化,卫生状况明显得到改善,力争到2009年,把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建设成环境优美,整洁畅通,宿舍、食堂、厕所清洁卫生,工地外立面美化亮化。同时,确保我市城市照明设施良好。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国家卫生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内容及标准
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实行封闭作业,严禁高空抛撒,控制扬尘;粉尘材料入库存放、裸露渣土采取植被或遮盖防尘处理;职工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食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