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党内纪律检查工作及违纪查处工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接受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投诉,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承担内部审计和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派出机构
1、分局
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玉州分局、福绵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受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做好辖区地政、矿政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辖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日常管理;
(3)协助农用地转用和征地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和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制止等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查处有关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5)负责辖区国土资源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和实施工作;
(7)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的保护,加强对非法采矿、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监控打击、取缔和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排查、监测、监控各种地质灾害,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各种预案,建立群防群测网络,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
(10)负责完成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国土资源管理所
15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别为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增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牌子,业务上受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分别由玉州分局、福绵分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辖区地政、矿政基础性工作;
(2)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受委托编制乡镇国土资源利用规划和划定、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
(4)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和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加强对非法采矿、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监控打击、取缔和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排查、监测、监控各种地质灾害,落实和完善群防群测监控网络,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
(7)协助检查监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法规执行情况及调查处理国土资源管理权属纠纷等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