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级卫生院(所、室)设立专职或兼职防痨医生,负责落实辖区结核病人治疗的管理工作,培训、督导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医生对结核病人的治疗进行管理。
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医生对结核病治疗实施归口管理,执行督导化疗,要做好所负责辖区可疑患者的发现、报告、转诊工作,对确诊的结核病人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学疗法。
要积极动员并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配合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做好肺结核患者的发现、登记、报告、转诊及危重患者抢救工作。
(二)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患者
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增加经费投入,有利于加强项目地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对高危人群、高发地区要有计划地组织对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的检查。实施督导治疗,积极治疗已发现的患者,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
(三)完善结核病报告信息系统
结核病防治作为疾病控制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应纳入卫生信息网建设中,通过应用现代网络信息传输技术,建立和完善结核病统计、报告、监测、评价系统。同时各级结核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有专人负责结核病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等信息资料的综合与分析工作,将结核病防治信息逐级报告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自治区结核病防治机构。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根据各级培训的不同要求,制订各类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培训工作。坚持专业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长短期结合,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指导结合,利用专题研究、召开研讨会、岗位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努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服务和结核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进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教育规划。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每年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
大众宣传媒体要积极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防治工作,各部门、社会团体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六)加强应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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