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卫生局、计委、财政局制定的《河池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六日
河池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在全球广泛流行,已成为国际公认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人数居世界第二位,其中80%的病人在农村,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75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结核病流行与防治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
我市结核病疫情相当严峻,连续5年发病率居法定传染病首榜。据2000年全国第四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估计,我市现有结核菌感染者170万人,结核病患者25000余人(按全区患病率651/10万计),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近5000人。其中大部分结核病人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为了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我市金城江区、宜州、罗城、环江、南丹、天峨、大化等7县(市、区)已于2002~2003年相继启动了世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推动了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下一步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有效遏制结核病在我市的流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我市属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对结核病流行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结核病防治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够,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致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进程缓慢。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局面尚未形成;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及;结核病防治体制不能适应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需要。此外,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客观条件和困难,也加大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难度。今后7年内,如不能全面有效地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克服不利条件开展工作,结核病将严重危害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严重制约我市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