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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旧城区改造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项目指挥部发布改造预公告,开展现状调查工作,组织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开展土地评估和房屋拆迁评估,编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和项目前期开发总成本概算,提出旧城改造项目的建设条件和优惠政策送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讨论由市人民政府行文批准,作为土地出让或项目招商的依据。
  (四)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土地出让方案送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发布项目供应信息,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确定项目受让人和项目土地出让金。
  (五)项目出让可以有如下形式:1、净地出让。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作拆迁人,负责完善法律手续,筹措拆迁补偿及安置资金,项目指挥部作为拆迁实施人,负责拆迁补偿安置和场地平整的具体事务,将拟开发土地清理形成净地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出让土地给项目受让人;2、预出让。由市土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挂牌交易确定项目受让人,市国土资源局与预受让人签定预出让合同约定建设条件、分期方式、交付土地期限及优惠政策内容。市土地储备中心与预受让人签定土地前期开发协议。项目受让人按合同约定预付土地出让金,市财政在该宗地土地出让金中安排部分作为项目前期开发资金拨付市土地储备中心,用于支付拆迁补偿及前期工作费用。项目指挥部负责拆迁补偿安置和场地平整、清理,并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或分期向受让方交付土地;3、捆绑出让,指将项目的土地连同项目拆迁安置、建设条件和优惠政策捆绑。市土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挂牌交易确定项目受让人。受让人作为拆迁业主自行组织拆迁安置补偿,项目管理指挥部配合开展拆迁工作。
  (六)实行净地出让和预出让方式确定受让人的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向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持项目指挥部组织编制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向市拆迁办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等有关拆迁手续。项目指挥部负责协调改造片区内相关单位做好拆迁工作,负责组织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七)实行捆绑出让方式确定受让人的项目。由项目受让人持市土地交易中心土地成交确定书,向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然后组织编制安置补偿方案,向市拆迁办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等有关拆迁手续。拆迁安置完成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受让人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再按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通知颁布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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