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列入全市2004年重点监督的10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整改及监管工作要求:
  1、在三厂路口、里仁路段和大山塘路段增设醒目警示牌和减速标志。
  2、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会同市交通局、河池公路局拿出三个危险路段的综合整治意见后报市政府转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资金。
  3、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对上述事故隐患路段的市本级整改项目实施监督。
  (六)红水河沿岸库区水上交通无证非法载客现象
  隐患情况:
  大化、都安、巴马等县红水河沿岸库区水上船舶无证非法载客营运和超载现象严重,极易造成重特大沉船事故。
  整改及监管工作要求:
  1、大化、都安、巴马等县人民政府必须在2004年6月30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重特大安全隐患。
  2、河池海事局为监督责任单位,大化、都安、巴马等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整治工作。
  (七)乡村道路的拖拉机“黑车非驾”及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客现象
  隐患情况:
  全市拖拉机有“黑车”4000多辆,“非驾”人员1400多人,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现象比较严重,已成为农村地区群众生命安全的主要“杀手”之一。
  整治及监管工作要求:
  1、在3月10日前分别由市农机局拿出全市拖拉机“黑车非驾”和非法载客整治工作方案,市公安交警支队拿出“农用车辆、摩托车、“黑车非驾”及非法载客整治工作方案,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本县(市)区境内的“黑车非驾”现象及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客现象开展声势浩大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务必年内收得阶段性的良好效果。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为相关监督责任单位。
  (八)龙滩水电站工程大法坪采石场坠石隐患
  隐患情况:
  大法坪采石场位于天峨至凤山县际公路角里段,公路紧靠山脚通过,邻公路一侧山体陡峭,石场与公路目前有200m以上垂高,采石场从山顶向下开采,开采爆破产生的大塌方体及滚落卡在山腰的大量危石无法处理,严重危及到公路上通行的车辆及行人的生命安全。
  整治及监管工作要求:
  由龙滩水电开发公司在2004年6月底前对公路进行改道,避开危石危及区并在山底开挖沟壑,阻滞危石滚上公路。整治工作未完成前,龙滩公司必须制定应急防范措施报天峨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