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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列入全市2004年重点监督的10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隐患情况:
  采空区坍塌将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安全整治及监管工作要求:
  1、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北山矿区4号采空区治理和监管的责任单位。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采空区综合整治方案进行空区治理和监管。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争在2004年底以前完成空区综合整治工作。
  2、北山公司必须建立4号采空区的监管责任制,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突发事件。
  3、采空区未通过安全整治验收前,严禁北山公司在4号采空区周边进行采矿活动。
  4、广西北山公司要组织5~7名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采空区安全状况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环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监督责任单位为环江县人民政府。
  (四)罗城、环江县境内高沼气煤矿“一通三防”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
  矿井瓦斯积聚可能导致瓦斯燃烧或爆炸事故发生,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整治和监管工作要求: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一通三防”工作。高沼气矿井必须实行正规开采,回采工作面要安装瓦斯断电仪,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要加强通风瓦斯管理,确保井下有足够的风量。矿井要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高沼气煤矿必须由具有中专以上矿山相关专业学历且具有三年以上煤矿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担任矿长。矿井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矿井相关图件,做到每月测量上图一次,并报矿井所在县安监部门审查。
  3、加强高沼气煤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
  4、煤矿企业要建立矿井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编制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5、罗城县、环江县人民政府必须针对本县煤矿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县人民政府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煤矿安全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监督责任单位为罗城县、环江县人民政府。
  (五)河池市境内323国道及210国道事故多发点段
  隐患情况:
  河池市境内323国道k1163km加500m至1165km段(宜州三厂路口)属沥青路面,凹凸不平、油污严重、路面磨擦系数低,车辆紧急制动时易发生甩尾侧翻,且其路口呈十字交叉,车辆、人员进出频繁,易发生撞车、撞人事故;国道323线金城江区东江至里仁1204km至1210km段,因路口多,标志不明,又是下坡急转弯,极易造成翻车事故。国道210线金城江区大山塘路段2670km加300m至2674km段,由于坡长达3.7km,且弯道多,又是沥青路面,路面破损,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不全,小坑洼多,易造成载重货车制动失效,外地过境车辆不熟悉情况而发生翻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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