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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列入全市2004年重点监督的10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列入全市2004年重点监督的10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行政区域事故隐患的整改、防范和监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市人民政府根据去年第四季度及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地排查出来的重特大安全隐患情况,决定将其中10项列入我市2004年重点监督整改对象。现将整改和监管措施通知如下:
  一、10项重特大安全隐患情况及整改监控工作要求
  (一)大厂矿区铜坑火区及铜坑矿井下采空区
  隐患情况:
  火区泄漏及井下采空区坍塌将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整治及监管工作要求:
  1、华锡集团铜坑矿为整治及监管责任单位,铜坑矿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火区治理和监管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争年内火区安全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火区周围矿体的开采,必须按已编制的细脉带矿体开采方案进行,禁止可能导致防火密闭墙遭受破坏而致使火灾扩大的开采行为。
  3、铜坑矿要建立火区和井下空区管理责任制,加强井下地压观测,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风设施完好,确保能及时处理矿井突发事故。
  4、铜坑矿要组织5~7名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火区和井下采空区安全状况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南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责任单位为南丹县人民政府。
  (二)大厂矿区高峰公司井下100号矿体采空区和地面塌陷区
  隐患情况:
  采空区和地面塌陷区坍塌将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整治及监管工作要求:
  1、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其井下采空区和地面塌陷区整治和监管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方案进行井下采空区和地面塌陷区的整治及监管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争在2004年底以前完成井下采空区的安全整治和地面塌陷区的安全整治方案设计工作。
  2、高峰公司必须建立井下采空区和地面塌陷区监管责任制,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加强井下密闭和地压观测工作,加强地面塌陷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突发事件。
  3、高峰矿业公司要组织5~7名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井下采空区和地面塌陷区安全状况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南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责任单位为南丹县人民政府。
  (三)北山矿区4号采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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