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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市长热线电话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市长热线电话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办群众之所需。充分利用市长热线这种工作形式,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加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
  二、工作职责
  (一)受理市民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投资环境、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市民对政府及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 以及对政府公务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法规法纪等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受理群众反映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属于需要政府方面解决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四)受理市民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五)受理市民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建议;
  (六)及时向领导提供市民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所作批示的转办、督办、反馈工作;
  (七)对涉及党委、人大、政协、部队以及法院、检察院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以及有关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转交信访部门处理;
  (八)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决定;
  (九)负责对群众来电的记录、答复、分类、转办、交办、协调、督查、反馈和归档工作;对受理电话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编发《市长热线电话》内刊,及时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工作程序
  (一)受理。工作人员在《热线电话记录单》上准确记录来电人姓名、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并进行分类。
  (二)办理。根据受话内容和性质,办理形式分为:
  1、直办,对于有关咨询和查问,工作人员予以直接答复;
  2、转办,对于一般问题,当日内转交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办理;
  3、呈办,对于一些涉及几个部门,影响面宽的问题, 工作人员整理呈报市政府秘书长批示后,及时转有关责任单位办理;
  4、特办,对于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工作人员编辑《热线专报》,经秘书长签批报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后,迅速转送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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