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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贺江清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贺江“清新行动”工作组

  “清新行动”工作组成员分别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中市国土资源局12人,市环保局9人,市政管理局3人,市建规委3人,市经贸委3人,市水产畜牧局4 人,市乡镇企业局3人,市、区公安局11人,市、区水电局9人,市卫生局2人,市工商局9人,八步区人民政府(包括乡镇)18人,市监察局1人,供电公司2人,飞蝶公司1人。共90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民工5至10人。

  第一工作组

  组 长:黄超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孙奉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志桂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志强  八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市国土资源局10人,黄田镇人民政府5人,市公安局5 人,市工商局3 人,市环保局、市监察局、桂东电力公司各1 人。

  重点清理整顿枫木冲、路花片民矿开采企业;沿河两岸民矿开采点。

  车辆:由国土资源局和黄田人民镇政府负责安排。

  第二工作组

  组 长:黄智忠  市乡镇企业局局长

  副组长:刘意平  八步区委宣传部部长

  覃文朗  市公安八步分局副局长

  成 员:市乡镇企业局2人,市工商局3 人,公安局八步分局3 人,市环保局2人,黄田镇人民政府、西湾镇人民政府各2人,八步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桂东电力公司、平桂飞蝶公司各1人,

  重点清理八步区黄田镇东水、下排及西湾镇片大理石板材加工企业。

  车辆:由市乡镇企业局、八步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安排。

  第三工作组

  组 长:李冠华  市经贸委主任

  副组长:李 义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市经贸委2人,市环保局2人,市工商局1 人。

  重点对贺江沿岸各工业污染源进行专项整治。

  车辆:由市经贸委安排。

  第四工作组

  组 长:覃德鑫  市水产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梁志刚  八步区水产畜牧局局长

  梁 明  市环保局生态保护科科长

  成 员:市畜牧水产局2人,八步区人民政府2人,市工商局1人。

  重点对沿江两岸的禽畜养殖企业进行整治,规范养殖企业。

  车辆:由市水产畜牧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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