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贺江“清新行动”工作组
“清新行动”工作组成员分别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中市国土资源局12人,市环保局9人,市政管理局3人,市建规委3人,市经贸委3人,市水产畜牧局4 人,市乡镇企业局3人,市、区公安局11人,市、区水电局9人,市卫生局2人,市工商局9人,八步区人民政府(包括乡镇)18人,市监察局1人,供电公司2人,飞蝶公司1人。共90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民工5至10人。
第一工作组
组 长:黄超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孙奉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志桂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志强 八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市国土资源局10人,黄田镇人民政府5人,市公安局5 人,市工商局3 人,市环保局、市监察局、桂东电力公司各1 人。
重点清理整顿枫木冲、路花片民矿开采企业;沿河两岸民矿开采点。
车辆:由国土资源局和黄田人民镇政府负责安排。
第二工作组
组 长:黄智忠 市乡镇企业局局长
副组长:刘意平 八步区委宣传部部长
覃文朗 市公安八步分局副局长
成 员:市乡镇企业局2人,市工商局3 人,公安局八步分局3 人,市环保局2人,黄田镇人民政府、西湾镇人民政府各2人,八步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桂东电力公司、平桂飞蝶公司各1人,
重点清理八步区黄田镇东水、下排及西湾镇片大理石板材加工企业。
车辆:由市乡镇企业局、八步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安排。
第三工作组
组 长:李冠华 市经贸委主任
副组长:李 义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市经贸委2人,市环保局2人,市工商局1 人。
重点对贺江沿岸各工业污染源进行专项整治。
车辆:由市经贸委安排。
第四工作组
组 长:覃德鑫 市水产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梁志刚 八步区水产畜牧局局长
梁 明 市环保局生态保护科科长
成 员:市畜牧水产局2人,八步区人民政府2人,市工商局1人。
重点对沿江两岸的禽畜养殖企业进行整治,规范养殖企业。
车辆:由市水产畜牧局安排。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