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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贺江清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4、贺州日报社和贺州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全面的宣传,营造全面综合整治的氛围。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1日-4月30日)

  整治阶段分两部分进行:3月1日-3月30日为重点清理整治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法排污企业进行整治;对不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规范大理石加工企业,整治生活污水和禽畜养殖企业。4月1日-4月30日为整治、验收阶段,主要是对限期治理的企业进行治理验收,巩固第一阶段的整治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日-5月31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对重点整治区域和参加整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写出书面材料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长效管理阶段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使贺江水质长期、稳定达到标准,保证贺江水环境的安全。

  五、贺江“清新行动”组织机构

  指 挥 长:徐励明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指挥长:吴俊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农晓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泽荣  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各相关局正职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宣传组、整治工作组四个机构。

  (一)办公室

  主 任:何清群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陈荣光、李志刚、周裕玲、李海清

  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综合整治小组的协调、情况汇总和通报工作。

  (二)督查组

  组 长:黄 钢  市委副秘书长

  副组长:孔繁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梁 勇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

  陈桂有  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陈新源  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 坚  市环保局副局长

  督查组主要负责对整个贺江清新行动的落实情况、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指挥部汇报。

  (三)宣传组

  组 长:刘秋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由贺州电视台、贺州电台、贺州日报社等宣传媒体的领导组成。负责对贺江“清新行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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