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疗费用先从个人帐户支付由个人自付;个人帐户用完后,住院医疗费用,每次先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的费用,超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按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执行。
(1) 统筹基金支付2380元以内: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80%,个人支付20%;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85%,个人支付15%;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90%,个人支付10%。
(2) 统筹基金文付238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70%,个人支付30%;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75%,个人支付25%;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80%,个人支付20比
2、 45岁以上(含45周岁)在职参保人员
门诊医疗费用先从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再支付起付标准费用,超起付标准后,分别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每次先由个人按起付标准支付,赵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分别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支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1) 统筹基金文付2805元以内: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80%,个人支付20%;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85%,个人支付15%;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90%,个人支付10%。
(2) 统筹基金文付2805元至最高支付限额: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70%,个人支付30%: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75%,个人支付25%;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80%,个人支付20%。
3、 退休人员
门诊医疗费用先从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再支付起付标准费用,超起付标准后,分别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文付;住院医疗费用每次先由个人按起付标准支付,超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分别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支付。
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1) 统筹基金支付3219元以内: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82%,个人支付18%;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87%,个人支付13%;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92%,个人支付8%。
(2) 统筹基金文付3219元至最高支付限额: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什72%,个人支付28%;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77%,个人支付23%;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支付82%,个人支付18%。
(二)重病人群
门诊医疗费用先从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再支付起付标准费用,赵起付标准后,分别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每次先由个人按起付标准支付,起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分别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支付。
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1、 统筹基金支付3145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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