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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整治工作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整治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137号)


玉州区、北流市、容县、博白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公路局、国资委:
  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325号)精神,为了做好迎接交通部检查的准备工作,市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对国省干线公路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2005年8月20日至10月1日为全面整治阶段;10月2日至10月20日为完善提高阶段。
  二、整治内容
  包括路况、标志标线、桥涵完好率、公路沿线设施、路容路貌、路政管理、收费站和养护站环境及制度建设等。
  三、整治任务
  市交通局负责地方收费路段的收费站环境及制度建设等整治工作任务。市公路局、市恒通公司、玉石公司、市汇商公司、北流市高特公司、容县路桥公司、博白县交通局的具体工作任务见附表。
  四、其他要求
  (一)领导要重视,责任要落实。我市境内的324国道及216省道(玉林至山口)、308省道(石南至大江口)是自治区交通厅列入的重点备检线路,检查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广西的声誉及交通部对全区“十五”期间公路建设的评价,同时,也关系到我市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声誉。
  因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迎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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