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5〕8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我市是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的全国重点联系城市。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3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桂林市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34号)精神,结合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桂林市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多下一份功夫落实政策,多帮助一批人员实现就业”为主题,以查找问题、迅速整改为手段,认真分析并解决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努力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都能够享受到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活动内容
(一)排查政策落实效应。各县区都要对近年来各项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内容:一是排查在现行政策范围内,有无应落实而未落实的政策;有无应享受政策而未享受到的人员及用人单位;有无违反政策的问题;各项政策是否充分发挥了促进再就业的效应。二是查相关措施到位情况,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效;督查机制是否健全;相关措施是否有效发挥政策效应。排查重点:一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情况。二是再就业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是否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筹集到位。三是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情况。四是商贸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情况。五是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情况。六是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落实情况。七是劳动力市场建设情况。八是免费培训政策落实情况。九是免费职业介绍情况。十是《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情况。十一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认真分析问题的症结,并按照执行政策部门的职责,有针对性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属于部门执行政策的问题,要通过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属于执行政策操作办法不够明确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效的操作办法;属于工作不到位影响政策落实的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