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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准许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准许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通知
(2004年5月2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切实为残疾人服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有关规定和百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免费对象
(一)盲人;
(二)下肢残疾人;
(三)盲人和下肢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二、
管理和服务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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