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的通知
各采购单位:
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效率,请各采购单位财务、经办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请经办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填写《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结算书》,并提交给财务人员办理支付。
2、财务人员在《柳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电子计算机管理系统》上提交支付申请后,请经办人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结算书》送达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超过七个工作日无结算资料的支付申请将被退回。
3、逢国家法定节假日,请提前三个工作日完成支付申请并将结算资料送达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