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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区周边红砖厂等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整治对象
  (一)集中整治城区周边粘土砖厂
  金城江城区周边有14家粘土砖厂,生产工艺落后,主要以不可再生的粘土资源为原料烧制红砖,不仅浪费资源,所排出的二氧化硫及烟尘也加重了城区环境污染压力。为有效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保护不可再生的粘土资源,依照《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下文对金城江城区14家周边粘土砖厂予以关停。此项工作由金城江区环保分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区国土资源分局、金城江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金城江工商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贸局、区建设办以及东江镇、六圩镇、河池镇配合做好工作。
  (二)集中整治石灰窑、石粉加工点及小水泥砖场
  随着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城区的面积不断扩大,从六圩镇良伞到东江镇已成为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双控区”,在城区附近有8家石灰加工厂,废气污染物未经治理直接外排,不仅加大了城区大气环境污染压力,且影响城区周边自然景观,已不适宜在城区周边生产,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下文责令停产搬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对6家无证经营的石粉加工点予以取缔,对13家小水泥砖厂下文取消石渣加工工艺并择地搬迁。此项工作由金城江区环保分局牵头,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金城江工商分局、金城江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贸局、区建设办以及六圩镇、东江镇、河池镇配合做好工作。
  四、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前期工作和调查阶段(9月5日-9月10日)
  对城区周边粘土砖厂、石灰窑、石粉加工点、小水泥砖场,锅炉和饮食摊点燃料使用和废气治理等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完成初步污染源调查。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1日-9月25日)
  对前期的调查结束进行综合整治,由金城江区政府下发文件,对东江福来砖厂、福港砖厂、东江机砖厂、加道砖厂、肯旺机砖厂、宜兴砖厂、坡唱砖厂、长兴砖厂、长排砖厂、东兴砖厂、六甲砖厂、红沙砖厂、下元砖厂、那孟砖厂六圩良伞石灰窑、六圩坡唱石灰厂、兰必风石灰窑、河建石灰厂、东江肯旺第一、二石灰厂、东江石灰厂、百旺石灰厂、对龙江二桥头北端韦宝永、苏宏轩、覃卫南、黄少兴、韦殿洪、黄药师石粉加工点及韦志生、韦宗业、原市二医院住院部附近杨海旺等11家水泥砖厂进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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