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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区周边红砖厂等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区周边红砖厂等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城区周边红砖厂等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共同配合,协调行动,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努力实现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二○○六年十月九日

河池市城区周边红砖厂等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为了切实做好河池城区周边红砖厂的综合治理整顿工作,促进城区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针对我市在全国城市环境质量考核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区大气环境的突出问题,依法取缔环保手续不完善和环境污染的企业,减轻城区大气环境污染压力,改善环境质量,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成立金城江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甘虹原 金城江区副区长
  副组长:余现安 金城江区环保分局局长
  张显意 河池市工商局副局长
  韦国流 河池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黄建彪 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韦善群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龙光明 河池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覃宝崇 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梦生 金城江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马建华 金城江区经贸局局长
  兰巨建 金城江区建设办主任
  宁彦冰 金城江工商分局副局长
  莫建良 金城江公安分局副局长
  余亮师 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韦立勋 金城江区东江镇镇长
  柯献民 金城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韦鸿臻 金城江区六圩镇镇长
  徐 新 金城江区河池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现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金城江区环保分局,成员由区环保分局的曾红艳、兰群峰、韦毅、韦维奇、容江伟,市技术监督局的韦宗伯、李晓岷,市工商局的孙保华,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的韦波、吴亲平,市城建监察支队的韦春发、覃后品,市国土资源局的魏运芳、黄颖,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韦沛环、邹松林,区国土资源分局的容有成、韦卫国,金城江工商分局的韦鸿、蓝华,区经贸局的余有著、黄家常,区建设办的余衡强、郭孟教,金城江公安分局的韦荣朝、韦佐林,区法院的潘保民、黄显斌等同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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