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成立北海银滩游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整治领导小组编制和印发《银滩游艇调查和检验登记表》(见附表),对现有游艇经营情况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初步了解银滩游艇基本情况。
二、游艇的技术检验
由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定对现有艇只进行技术检测,作出是否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和符合经营条件的检测结论,合格者则发放由国家海事局统一印制的《船舶检验证书》,并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制订今后经常性的游艇运营质量检测标准,以此标准每半年或一年检测一次,以便于确保游艇的经营安全。凡检测不合格的游艇一律不允许参加经营活动,但可以保留其经营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内另购置合格新艇参加经营。
三、游艇的折旧及淘汰
游艇的折旧和淘汰问题由新成立的游艇业主委员会自行讨论决定。
四、组建银滩游艇经营公司
(一)公司的组建:公司人员由具有在银滩经营资格、参加调查登记和经检验合格或新购买合格游艇的各游艇业主的一名代表组成。
(二)游艇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资金构成
游艇公司为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由银滩艇主平均交缴,每个业主出资约2300元。原向银滩管理处交纳过2000元安全质量保证金的业主凭交款凭据再交300元作为注册资本;未缴纳过安全质量保证金的艇主需交纳2300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同时作为公司的质量保证金,主要用于对外处理安全事故和文明生产履约保证金的必要支出,平时不能动用。
(三)选举产生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长和总经理各一名,董事若干名,由董事推荐产生公司相关经营管理人员。
五、公司经营方案
公司经营管理形式:实行“五统一、一分散”的经营管理形式。
(一)“五统一”是指:
1、统一管理。由公司管理人员对游艇经营区域、出海排序、计时、安全和纠纷统一管理。快艇统一在10#功能岛西侧整齐排列候客,依序搭乘游客;摩托艇统一在12#功能岛东侧整齐停放,依序进行出租经营。不能按序出船的每次扣30元。公司统一印制游艇安全注意事项及摩托艇驾驶操作要求,发放给每一位游客阅知;艇主全程跟踪游艇,确保游客安全。游艇出现碰撞纠纷由公司统一处理,情况复杂时由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旅行社团队的,北海旅游质监所参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