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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银滩游艇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2、各工作小组职责与任务。
  (1)综合组
  组 长:詹世昆
  副组长:岑博雄、王 陆
  主要职责: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对现有游艇经营情况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组织培训和发证工作,完善管理措施等。
  (2)宣传动员组
  组 长:黄忠伟
  副组长:陈承雄
  主要职责: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以及艇主的思想工作,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3)船舶质量检测组
  组 长:麦运隆
  副组长:陈华、苏洪义
  主要职责:对现有游艇进行技术检测,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法规、规范、规则和规定,作出是否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和符合经营条件的检测结论,制订今后经常性的游艇运营质量检测标准,制定游艇淘汰介定质量标准。
  (4)游艇公司筹建组
  组 长:欧余军
  副组长:叶维强
  主要职责:筹备成立游艇公司。牵头召开业主座谈会、动员大会,制订并通过公司的章程,组织与管委会签署授权经营协议书,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无投诉优质服务制度,组织实施。
  (5)清理组
  组 长:朱永辉
  副组长:包能华、何来国、钟 瑞
  主要职责:牵头组织现场办公,对极个别阻挠清理者,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对拒不配合整治、不服从管理、无证经营的艇只,组织予以清除。
  (二)整治内容和方法
  1、确定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在银滩公园、海滩公园及侨港浴场载客游玩的摩托艇、快艇、小木船和其它各类船舶。凡在2002年5月1日前获得原北海银滩旅游区管理处和海滩公园管理处批准经营的游艇,通过规范整治后,可加入游艇经营公司继续经营。不在此列的游艇经检验合格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原则上可以加入公司经营。不按要求参与登记审核的,无资格参与经营,由整治领导小组责令其撤离;拒不撤出的,由整治清理组强行清除。停泊于游泳区域或游艇经营区域的渔船由渔监部门依法清理。侨港浴场的游艇整治由银海区政府具体组织,侨港镇负责实施。
  2、清理登记和技术检验。
  由整治领导小组编制和印发《银滩游艇调查和检验登记表》(见附表),通过调查、摸底登记,开展技术检验,做到全面、准确地掌握银滩游艇的状况。凡符合基本安全要求的游艇,持有船舶登记证书,其驾驶员持有效的适任证书,原则上都可以参与公司的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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