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银滩游艇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5]116号)
各有关单位:
《北海银滩游艇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北海银滩游艇综合整治方案
游艇作为银滩的一个海上传统游乐项目,受到游客的喜爱,但随着游艇数量的不断增加,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银滩游艇安全问题在2001年被列入全区十大安全隐患之一,损害了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和我市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进行检查和整治,但安全隐患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为保证广大游客的人身安全,维护银滩4a景区以及国家王牌景点的荣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银滩景区游艇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原则和目标
银滩游艇综合整治工作遵循“照顾艇主、消除隐患、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切实解决银滩游艇长期以来的混乱状态,消除事故隐患,使银滩游艇逐步形成规范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整治方法和步骤
(一)组成专门机构,开展游艇综合整治工作
1、成立北海银滩游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延强(副市长)
莫 桦(副市长)
副组长:朱洪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王 陆(市交通局副局长)
岑博雄(市旅游局副局长)
詹世昆(市海事局副局长)
包能华(市法制办副主任)
陈 华(市安监局副局长)
麦运隆(北海船检处主任)
朱永辉(市公安局副局长)
欧余军(银海区副区长)
苏洪义(银海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何来国(银海区公安分局局长)
黄忠伟(银海区银滩镇党委书记)
钟 瑞(银海区银滩镇镇长)
叶维强(北海银滩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宣传动员组、船舶质量检测组、游艇公司筹建组、清理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不少于2人,银滩景区管理公司抽调8-10人,各单位抽调人员在整治期间全脱产从事整治工作,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