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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划归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划归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河池市中心城区的建设,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整合土地资源,盘活城市土地资产存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形成城市资产良性循环的经营运行机制,经研究,决定将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二层单位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人、财、物划归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划归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原有人员编制、性质、职能不变。
  二、河池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计划由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编制完成后送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将审核的土地储备编制材料报河池市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后由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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