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失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池市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危害较大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1.5 预案启动条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河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1.5.1 森林火灾直接威胁林区民居、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未开发原始林区以及重要设施的安全,且仍未有效控制火势时;
  1.5.2 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严重人员伤亡事故时;
  1.5.3 省界附近或两地市交界地方发生的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时;
  1.5.4 森林火灾连续燃烧时间超过12小时且仍未控制火势时;
  1.5.5 同时发生多起失去控制的森林火灾时;
  1.5.6 地方要求或市指挥部领导要求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任务

  2.1 市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河池市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扑救指挥部的组成是: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林业局局长(常务副指挥长)
  河池军分区参谋长
  武警河池市支队副支队长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财政局、交通局、卫生局、民政局、气象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局、市政管理局、发改委,无线电管理处、电信公司河池分公司、人保河池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
  2.2 市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掌握火情,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
  2.3 值班办公室
  河池市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下设值班办公室。值班办公室设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总值班主任由河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担任。
  2.4 综合情况调度
  2.4.1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扑火需要,河池市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适时组织工作组赶赴火场一线开展工作。
  组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