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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决定意见的通知

  (五)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民族教育发展的重点,教育投入要保证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要完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精神,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基本足够、素质较高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切实解决顶编代课教师的问题;加强农村中小学人事管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度。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要注意培养、培训“双语”教师,建设一支合格的“双语型”教师队伍。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制度改革,加强民族地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同时,采用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手段,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加强校长培训,提高民族地区学校的管理水平。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鼓励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任教。采取定向招生等特殊措施,加强培养在民族贫困地区、边境地区能“下得去、留得住”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加强对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交流。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鼓励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学习,提高教师学历学位层次。努力改善民族地区尤其是边远山区教师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六)积极推进民族教育手段现代化进程。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建设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立县级远程教育教学点和乡级电视、数据收观点,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启动校园网络或局域网建设,培养培训教师和管理人员;努力开发符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和民族特点的学校管理和课程教学课件库、素材库。要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语言教学室或计算机室的建设,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步伐。要大力普及民族地区实验教学工作,配足教学仪器设备,培养一批操作规范、熟练的实验教学专业队伍,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学校实验教学的总体水平,2006年全市全部实现普及实验教学工作的目标。
  (七)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教育的支援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厅字[2000]13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区内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继续组织实施支援基层教育工作,使民族县(区)中小学校在资金、设备、师资、教学等方面得到帮助。各受援地区和学校要为支教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确保对民族教育的支援取得成效。
  (八)搞好壮文进校和壮汉“双语”教学工作。壮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的要求,有计划地试行壮文进校的实验工作,壮文试点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以壮为主、壮汉结合、以壮促汉、壮汉兼通”的教学方针,搞好“双语”教学工作。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双语”教学管理和教研队伍、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壮汉“双语”教学工作积极稳步发展。全市都要大力推广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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