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管理和培训,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
(一)当前我市广大农村特别是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教育仍然十分落后,主要是投入不足,教育资源缺乏,办学条件差;教育观念落后,师资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低,教育教学质量亟待提高。因此必须继续抓好对口帮扶计划,充分利用广州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帮扶发展农村教育。重点抓好如下3个项目:
广州市的对口帮扶项目。要继续实施由国家确定的“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贫困地区教育工程”,配合好广东省广州市在教师支教和资金、物资方面对我市贫困地区学校的帮扶工作。
继续抓好支教工作。广泛动员我市市直及驻我市区直、中直单位和大中专学校,对农村薄弱学校开展“支教”,促进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教育质量的提高。
实施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服务项目。当前,我市正在实施农民“下山进城入谷”工程,解决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关系到我市劳动力素质提高、城镇化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关系到农民“下山进城入谷”工程实施的成败。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城镇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以流人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流人地政府要制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学校,地方政府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根据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人数,核定教职工编制;核拨学生公用经费;给予学校一定的办学经费补贴;设立助学专项资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制度。
(二)要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改革。允许普通、高中学生选学职业教育课程,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在获得初、高中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原籍在农村但在城镇就读的学生,列入就读学校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允许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各类升学考试,其待遇与城镇学生相同。
六、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一)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自治区下发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抓紧落实编制核定工作。在核定编制时,应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地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较多等特点,保证这些地区教学编制的基本需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工作要与清理清退代课教师工作相结合。鼓励教师到缺编的农村学校任教。建立年度编制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编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