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普九”攻坚计划,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和质量,大力发展高中教育
(一)扎实做好我市“两基”攻坚工作。1998年,我市已经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2002年,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的“普九”工作通过了省级验收,平果县的“普九”工作已接受了自治区级的评估验收,其他8个县的11个乡(镇)的“普九”通过了市级验收,目前还有32个乡(镇)正在接受市级“普九”验收,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市“普九”人口覆盖率达60%左右, “两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还相当明显,必须加大力度,尽快使全市尚未“普九”的县(区)尽快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百色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加大“普九”攻坚的力度,到2006年,要全部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为确保我市“普九”攻坚任务的完成,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继续采取分乡推进的办法,通过市级验收。
各县(区)完成“普九”任务的时间为:2004年,靖西县、田林县;2005年,凌云县、隆林县;2006年,德保县、那坡县、乐业县、西林县。
我市未来几年“普九”工作的主阵地在农村。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为确保上述“普九”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工作规划,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内容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重视到位,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普九”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真正把“普九”作为县(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二是确保投入到位,按照“以县为主”的原则,县(区)人民政府在财政安排上除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外,还要安排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学校公用经费和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助”费用;三是确保管理到位,必须加强对“普九”工作的领导,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检查“普九”工作进程,分管领导把主要精力用来抓“普九”,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把“普九”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今后地方新增扶贫资金要支持贫困乡村发展教育事业。各县(区)要按照要求进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并每年督促检查一次,狠抓落实,确保“普九”目标实现和巩固。
(二)认真实施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工程”、“扶贫助学工程”和“学校减负工程”。实施“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工程”。校舍紧缺、危房多是制约农村“普九”工作的主要因素之一。各县(区)要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加大投入的力度,要管理使用好“国家义教工程”、“危房改造工程”等国家、自治区的项目资金,继续努力争取对口帮扶资金,在按“普九”要求新、扩建校舍的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基本消除现存危房。进一步完善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维护、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学校危房改造,确保师生安全。各级人民政府要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经费,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市中小学d级危房校舍的改造问题。实施“扶贫助学工程”。为实现并巩固“普九”成果,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继续开展全市性的扶贫捐资助学活动,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全市101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中困难家庭学生的书杂费。今后,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扶贫助学的筹措力度,争取将扶贫助学的面从101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扩展到全市农村中小学,从以扶助农村小学生为主扩展到整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并将活动长期坚持开展。逐步建立起我市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在未来3年,各县(区)要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享受“两免一补贴”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扶贫捐资助学活动,安排使用好国家免费教科书专款,要设立中小学助学专项资金,在2006年前使全区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贴”(免杂费、免书费、补助寄宿制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