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实行重点监控,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今年将对大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奶制品、儿童制品进行专项抽检。
4、加大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和整治。集中突破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中小企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和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区域的整治力度,对重点嫌疑企业及造假窝点,掌握违法证据后组织优势力量突击查处。
5、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有毒有害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案件及已查明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危害生命健康的案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6、加大对名优食品生产企业的帮扶力度。加大扶优扶强力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积极争创名牌;要加强对名牌食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管理,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满意的名牌食品。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一是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主要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三是以法定节日和中秋节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问题。
2、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级工商局负责,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的《
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六查六看”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即: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各地应在抓好示范工商所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逐步把基层工商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