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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河池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2、加大对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一是深入开展对生产环境和投入品及生产过程的治理;二是杜绝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按标准使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加快推广应用高效、安全、经济型农药和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以及“三避”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三是强化饲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生产、经营环节的饲料质量安全的监管,制止滥用、超范围使用药物添加剂和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行为。
  3、强化服务指导,组织开展标准化知识、标准化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全年培训基层农业标准化推广人员100人次;全年培训农民20万人次(农业局10万,水产畜牧局10万)。
  4、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网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工作站建设,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工作站,在主要蔬菜生产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工作站,形成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以蔬菜为突破口,每个月开展一次快速定性监测,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色谱定量检测;每个季度通报或公布一次监测结果,从源头确保上市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5、开展畜牧产品、水产品使用违禁药品和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和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检查活动,重点监控养殖场(户)违法使用“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的行为,对重点地区进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的非法行为。年内对34家畜牧规模养殖场实施药物残留监控,抽检生猪尿样和畜禽产品样本102批次。
  6、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努力创建名优农产品品牌。一是重点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力争年底全市产地认定面积累计突破2万亩,水产畜牧新增认定无公害产地8个,无公害产品4个(猪、羊、鸽子、鸭);二是加快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全面提高我市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认知度,年内争取每个县(市、区)新注册农产品商标1个以上,并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原产地证明商标、原产地标记和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行为,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1、继续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按照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食品生产准入和市场准入。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加大监督抽查频率,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2、加大获证企业监管和无证企业查处力度。全面实行巡访、回访、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按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大小、技术含量高低、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水平的高低、检验监管的难易程度等情况,突出监管重点,实施分类指导、分类监管,确定监管的重点和频次。对获证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加强整改工作,对故意制假制劣的食品企业,严肃处理,坚决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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