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吴绍松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委、供销社、工商局、防疫站
主要职责:督促各县、区安排救济食品和饮用水;制订1万人10天粮油供应计划,必要时提供支援。
5、卫生防疫组
组长:周 波
成员单位:市卫生局、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医护人员组成医疗小分队,协助当地卫生院深入到安置地点巡查,及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6、水电供应组
组长:米德浚
成员单位:市供电局、水利局
主要职责:加强对供电、供水设备、线路、管道的维护,保证正常运作。
7、车辆调度组
组长:王 陆
成员单位:市交通局、交警支队
主要职责:组织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解决转移安置所需车辆。
8、综合统计组
组长:周小玲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
主要职责:负责报灾、查灾、核灾工作。收集、统计全市受灾情况,实施市、县、区级每天书面报告灾情制度(含开展救灾情况);坚持值班,做好记录;撰写有关汇报材料;灾情最后核定后,申请核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
二、准备工作
(一)成立各级灾民转移安置和救灾救济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制定预案。
(二)县、区政府要进行受灾范围和人数的预测,落实灾民转移路线以及低水位、危房人员的安置地点。做好车辆、冲锋舟、麻袋等抢险器材、设备和食品、药品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集计划。及时对五保户、特困户的危房进行检查维修。
(三)各级政府建立灾害救助临时庇护中心,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为居住无着的困难灾民提供临时住所。
(四)各级财政要按照“1708科目”预算落实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款。
(五)县、区民政部门要与粮食、商业部门达成协议,储备一定数量的大米、矿泉水、饼干等救援物资,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保证24小时将救援物资送到灾区。
(六)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北海市防汛抢险预备方案的要求,落实救灾应急物资、抢险装备、抢险队伍,以备紧急之需。
(七)市、县区民政局加强灾情统计软件的培训和使用工作,确保汛期救灾信息系统正常运转。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区民政局3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接到县、区民政局灾情报告2小时内报市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