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玉林市清理违法土葬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玉林市清理违法土葬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清理违法土葬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玉林市清理违法土葬工作方案
为树立玉林市良好的精神风貌,改善玉林市的整体形象,根据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以及《
玉林市殡葬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对违法土葬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和《
玉林市殡葬管理办法》为依据,以提高玉林文明素质,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为目标,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积极推行火葬,清理乱埋乱葬,严禁违法土葬,促进我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玉林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整体形象。
清理重点是对2002年以来主要公路(指324线及玉公线、玉陆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以及城镇规划区内的违规土葬(含利用遗骨或骨灰造坟的二次土葬。下同。)进行清理,依法起尸火化或平坟还地。同时,对上述范围内的老坟进行调查摸底,根据需要分阶段、有步骤进行处理。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此次清理的主要目标任务:一是对占用耕地、毁林土葬(含二次土葬)的违法行为进行彻底治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占用耕地林地葬坟现象;二是对公路沿线(指324线、玉公线、玉陆线)两侧及城镇规划区内的违规土葬(含二次土葬)进行有效治理,确保今后公路两侧不再出现葬坟现象;三是公路沿线旧坟翻新硬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今后公路沿线不再出现旧坟翻新硬化现象。通过重点清理、集中整治,务求取得阶段性成果,达到有效提高火化率(全市2005年火化率达到19.1%,2006年达到21%,2007年达到23%),依法安葬骨灰,杜绝乱埋乱葬,遏制旧坟翻新硬化的目标,为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