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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保机构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4.加强环境宣教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性质,引进宣传策划、熟悉现代传媒技术、掌握现代培训技术的人才,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人员占50%以上。
  (三)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1.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国家环境监察机构一级标准化建设;五城区环保办和12县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国家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分级建设。
  2.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桂林市环境监测网的网络中心,要建设成为桂林市环境监测网的技术中心;分析实验中心;有机食品认证与监测中心;农药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电磁辐射及环境放射性监测中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中心;监测信息管理及数据处理中心;监测人员培训中心。各县环境监测站需完善监测条件,根据各县污染源情况以及当地环境管理的需要建设,恭城、龙胜两县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资源重点开展放射性监测,其它各县主要开展污染源监测,特别加强对乡镇工业污染源监测。根据各监测站承担的任务及发展方向,拟定各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和所需仪器设备。
  3.强化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市环保电子政务管理办公系统,使市环保系统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业务数据库、地理信息、行政办公实行网络化。建设内容包括区、县环保系统住处网络硬件建设;环境信息中心主机房设备和网络线路建设;建立环保电子政务管理办公系统、环境信息管理系统(gis)、生态遥感监测网络;建设空气日报演播、制作系统。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建立以环保部门为主体,有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科技、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和企业广泛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建立规范化的环境新闻、影视、科普和教学资料等环境宣传教育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多媒体电化教室,能满足中型会议、演说、演示、科研、教育、观摩的要求。提高声像制品制作能力,到2005年,争取配备与广西和桂林电视台相匹配的前期摄录和后期编辑设备,达到制作环境新闻片和专题片的能力。各县为确保环境新闻及时、准确的报道,应配备中档次采访录音机、照相机和开展环境宣传工作的录像机、影碟机、彩电,有条件的要完善其他电化教育设施。
  5.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的能力。积极融资,建设以桂林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的危险废物收集站、焚烧厂等工程,妥善处理市医疗垃圾,处置其他有毒有害危险废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保障市民安全。
  三、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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