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扩大开放,带动创新。以西部大开发、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协作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契机,全方位推进我市科技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外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的合作与交流,加快引进海内外人才、技术、项目,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市创建高新技术企业或设立研发中心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动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高我市的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重点支持一批有出口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推进我市的科技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
(七)加强县(区)科技工作,扎实创新。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关键在县(区)。要把县(区)科技工作作为我市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基础部分进行统筹规划和部署。要分类指导,发挥各地比较优势。要通过环境营造、智力支持、能力提高、项目带动、管理促进,提高县(区)科技发展的宏观决策能力、科技资源配置能力、科技创新协作能力、重大科技项目策划与组织能力、社会化科技服务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能力和科技“一招三引”能力,把科技创新、转化和产业化工作落到实处。
(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新。
1、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责任制,加强创新计划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组织实施创新计划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量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实施创新计划的责任制度。健全和完善创新计划实施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创新计划实施协调小组,对创新计划重大问题进行统一部署,协调和指导。各县(区)、乡镇要建立相应的机构,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实施创新计划和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负全责。
2、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工作集成,通力协作。市科技、发展和改革、经济、农业、人事、教育等有关部门和科协及县(区)政府要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加强工作集成,加强部门联动,盘活全社会的科技资源,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合力。
市科技局要担当起“统筹规划、协调配合、综合集成”的职能,负责牵头制定创新计划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制订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高新技术重大产业化项目等。要加强科技创新环境与机制建设,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加快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推进重点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负责重大科技工程、行动和专项实施的督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创新计划重大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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