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各项保障,坚持安置房先建设、产业用地先定位、配套设施先实施、社会保障先落实,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依法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建设农民新区,使农民新区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协调发展。推进撤村建居工作,逐步把村屯变成社区,把农民变成市民,实行城市社区化管理。优先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积极稳妥地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重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通过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被征地农民尽快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四、强化新区开发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成立五象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及时研究解决新区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加快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决策上,把行动落实到加快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具体工作中来,确保五象新区开发建设顺利推进。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为新区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二)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五象新区开发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支持促进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畅通联络、协调和对接的渠道,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关系,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要广纳群贤,大力吸引国内外人才参与五象新区开发建设。广大干部群众要关心、支持五象新区建设事业,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政策研究,进一步用好用足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优惠政策、民族自治地区优惠政策及首府城市立法权限,根据新区开发建设需要,制定出台新区开发建设产业发展、土地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投资融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切实解决新区开发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为新区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四)加强考核督查。加大对五象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细化、分解各级各部门在新区开发建设中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严考核、硬约束、重奖励的工作机制。督查部门要对新区建设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五)严格监督审计。强化监督约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由政府投资的项目,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代建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防止出现腐败工程。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和惩治腐败力度,全面推行“阳光工程”。建立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影响开发建设、影响投资、影响形象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确保五象新区开发建设廉洁、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