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依照挂牌出让规定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对未竞得者,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
(八)依法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出让人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第二十七条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第二十八条 协议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采矿权申请人向出让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对申请人资质进行预审;
(三)出让人调查申请矿区是否符合规划;符合规划的进行储量简测,划定预留矿区范围;
(四)出让人对申请矿产地的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并认定底价或保留价;
(五)由申请人与出让人协商价格,取得一致意见的,由申请人填写“采矿权协议受让承诺书”;
(六)出让人与申请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七)依法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或者中标人、竞得人放弃中标、竞得采矿权逾期未履行出让合同约定,未办理登记手续,视中标人、买受人自动放弃中标,竞得行为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协议申请人应当按照“采矿权协议受让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