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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六)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多元化。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对办学条件不足、质量不高的薄弱学校,以及闲置的国有资产,经当地政府批准,进行资产评估后可通过保值出让、合作等办法,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职业学校。
  (七)认真实施“教育兴农金色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传播项目”和“县级示范职业学校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教育兴农金色项目”。市、县、乡镇政府要把实施“教育兴农金色项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确保项目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将项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教育、农业、科技、财政及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为农村培养致富骨干。要对原定的计划、目标进一步优化和提高,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办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扶持一批科技示范村,培养一大批毕业生成为科技示范能手,使大批农民接受先进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带动广大农民实现科技致富。通过“星火计划”、科技扶贫、科普计划的实施,加快构建农村科技培训体系和农民科技服务体系。加大对农业技术骨干、基层科技管理干部和广大农民的培训,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致富。
  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由农业、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依托劳动力市场、职业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职前业务技能培训。市政府要成立“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指导中心”,统一制定课程和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协调就业政策,搞好办学资源配置。按照行业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凭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制度。全市2005年前,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2,5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培训,对50万正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在岗培训。
  实施“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传播项目”。由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参与,发挥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业推广部门、科技团体的技术、信息优势,充分利用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小学校师资、设备、基地等条件,配合当地农业现代化项目建设和农业主导产业、区域特色农业的发展,通过培训讲座、技术指导、远程教育等途径,每县每年向各乡镇重点推广3-5个农村先进实用科技项目。从2004年春季期开始,全市中学和小学高年级都要开设以实用技术为重点的课程,每所学校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每年选择1-2项适用的先进农业技术进行培训,帮助每个小学毕业生初步掌握l项先进农业实用技术,成为家庭生产的好帮手;每个初中毕业生掌握2项先进农业实用技术,能独立操作并帮助家庭增收致富;鼓励每个高中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绿色证书”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与涉农企业、农业科研和推广部门合作,广泛吸纳新技术、新品种、新信息,成为当地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源头,成为当地中小学校劳动技术教育基地。农村中小学校可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积极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成为乡村社区文化教育中心。
  实施“县级示范职业学校基地建设项目”。要整合现有教育资源,重点建设好市、县级骨干示范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依托一所具备合格办学条件的职业技术学校建设“示范基地”。要强化基地“育人、试验、示范、推广”的主要职能,积极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产业化经营技术等,通过“基地”消化、吸收和集成配套,使基地成为全县新农业技术、新品种基地和源头库,进一步向农村推广应用,以此引导和推动“基地”所在地区现代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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