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部门职责。
l、发展和改革部门职责:负责制订艾滋病防治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艾滋病预防所需建设投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2、科学技术部门职责: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普宣传,推广应用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先进技术和方法,会同计划、卫生等有关部门负责制定预防艾滋病防治规划。
3、财政部门职责:负责根据艾滋病性病疫情控制需要安排监测和防疫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会同发展和改革、卫生等有关部门负责制订艾滋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
4、卫生部门职责:会同发展和改革、科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订艾滋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负责艾滋病、性病防治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向媒体提供预防艾滋病宣传资料;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团体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活动的协调联络任务,组织交流疫情和信息,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卫生执法工作。
5、广电部门职责: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广泛、持久地宣传艾滋病性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报道有关防治工作的情况,电台、电视台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内容列入日常节目计划,定期免费播出;报社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内容列入组稿计划。
6、公安部门职责:坚决打击、取缔卖淫、嫖娼、吸毒、非法采血活动;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法规,参与有关调研及防治措施的实施;承担对被收容教育的卖淫、嫖娼人员及被强制戒毒人员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对在押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的检查与治疗;负责对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7、司法部门职责: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法规,参与有关调研及防治措施的实施;承担对在押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艾滋病监测;承担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
8、教育部门职责:负责大、中院校和普通中学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及性知识教育,并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和大学、中学健康教育计划,在大学生中适当开展性安全知识的教育。
9、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职责: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教育,做好艾滋病、性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配合卫生部门落实推广使用避孕套。
10、旅游、城建及其他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管辖单位的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旅游人员出访前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落实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监测措施;城建部门负责规划和落实街道预防艾滋病广告宣传牌。
11、交通部门职责:负责对旅客及本部门职工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监测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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