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目标
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体系,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控制艾滋病、性病的传播与流行。到2006年,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的传播,遏制艾滋病病毒在吸毒人群中迅速蔓延的势头;力争把性病的年发病增长幅度控制在15%以下。到2010年,实现艾滋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全市艾滋病感染率和发病率控制在全区低限水平。
四、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领导机构或协调会议制度。建立艾滋病防治经费保障体系。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有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年度工作计划,在现有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设置专门的防治机构,配置相关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管理工作。
(二)全民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大众艾滋病的自身防护能力和减少重点人群(吸毒者、卖淫嫖娼者等)的相关危险行为。
1、针对与艾滋病传播有关的社会行为因素,采用健康教育的方法,对社会大众进行宣传。到2005年,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70%以上,在农村达到4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8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85%以上。到2010年,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5%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人员中达到95%以上。到2005年,在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50%以上,2010年达到70%以上。
2、到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100%;普通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市级、县(市)区级学校的开课率为100%,乡(镇)或以下学校的开课率为70%以上。
3、市直新闻媒体和各县(市)电台、电视台应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从2004年开始,做到定期刊播有关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科学知识。
4、从2004年起,在100%的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监狱、劳教等收容所中,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及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和组织出国人员较多的单位要必备有关的宣传资料。
5、突出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为的干预能力。将转变高危人群危险行为,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的干预措施作为预防艾滋病的重点策略。以戒毒所为中心,对强戒吸毒人员进行艾滋病知识宣传和预防性干预。到2005年,各县(市)区在吸毒严重的乡镇、村建立一个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预防性干预的试点乡镇(村),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