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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清理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更换正版软件和培训阶段(8月至11月)
  1、8月15日前,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布的《政府使用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使用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制定出《南宁市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由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牵头)
  2、8月25日前,统计出使用正版软件所需购买的软件品种、数量。(由正版软件工作办公室、南宁市版权局牵头)
  3、9月20日前,制定出政府采购方案与经费预算一同报南宁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南宁市财政局牵头)
  4、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程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审批。(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
  5、10月30日前,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采购方案与经费预算后,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由南宁市财政局牵头)
  6、11月15日前,对购买软件实施配给。(正版软件工作办公室负责)
  7、11月25日前,对各单位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牵头)
  (五)检查验收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
  领导小组组织对南宁市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由正版软件工作办公室、南宁市版权局牵头)
  (六)总结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对南宁市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三、工作分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清理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南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南宁市版权局:负责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提供正版通用软件产品推荐目录,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督促软件企业改善产品服务质量和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南宁市财政局:负责将购买的正版通用办公软件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监督各部门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和集中采购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本单位清理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单位办公室具体落实,并明确到具体人员,各部门负责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名单于2005年1月20日前报正版软件工作办公室(南宁市版权局),电话:5530552、5530550。
  2、自查工作是整个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必须认真、及时、准确无误地把本单位使用的软件情况统计清楚,不得隐瞒、迟报、漏报、虚报数字,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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