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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十日

  百色市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将2001-2004年拖欠的各种补助在2005年春节前全部兑现或结算给农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05]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目标与任务
  2001-2004年全市累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总面积191.8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90.8万亩,配套荒山造林面积101万亩。2001-2003年的造林任务已全部完成,各项补助大部分兑现。但2004年还有6万亩荒山和0.8万亩退耕地造林任务未完成,8194.2万元粮食补助资金、852万元生活补助费和1598.6万元种苗造林补助费尚未兑现给农户,粮食补助兑现率仅为8.4%、生活补助兑现率为零、种苗补助兑现率仅为17.6%。按自治区要求,务必于2005年春节前将2001-2004年应兑未兑的退耕还林各项补助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
  二、兑现方式:发放存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培训(1月10日至12日)。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区)、乡(镇)都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政策兑现工作;三是深入村、屯开展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四是对参与兑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检查验收(1月13日至19日)。
  对退耕还林面积进行验收。
  (三)公示(1月20日至26日)。
  把退耕农户的验收合格面积、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数量在当地村屯公示7天以上。
  (四)兑现(1月26日至2月3日)。
  一是发布告示,将兑现的时间、地点、要求和期限告知广大群众;二是将各项补助兑现给退耕农户。
  (五)督查、总结、汇报(2月4日至2月8日)。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将兑现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逐级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三是开展督促检查;四是对兑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具体措施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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